中央人民政府
|
云南省人民政府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本站支持IPv6
站内搜索
Toggle navigation
曲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首页
市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魅力曲靖
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533号
2019-06-17 15:50:34 来源:
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533号
本人郭聪毅、张滇榕,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小区5幢第4层1-4-1号,宗地号为532201000-003-030-5S0050104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字第533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201021622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双方已协议离婚,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聪毅、张滇榕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