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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527号

2019-06-12 15:14:50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527号

 
   李贺、吴圆圆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状元楼1幢第26层1-2616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贺、吴圆圆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李子英、段兴禄,李子英、段兴禄买卖转移给李贺、吴圆圆。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李贺、吴圆圆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4057、201530405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李贺、吴圆圆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李子英、段兴禄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