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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煤矿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公告(第一批)

2019-06-05 09:21:46   来源:   
 曲靖市煤矿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公告
(第一批)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下列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现依法予以公告。采矿权人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手续的,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依法注销采矿许可证。

   附:曲靖市煤矿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拟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第一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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