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 488号
罗开林、何敏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曲靖卷烟厂吉庆小区1幢第3层c-3-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罗开林、何敏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如下:梅波、刘小铃买卖转移给罗开林、何敏,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罗开林、何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4848、201430484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依然登记在梅波、刘小铃名下,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9)第10036号。义务人梅波、刘小铃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