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469号
陈贵生、李艳芬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安厦东辰华都)小区A2幢第3层1-301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贵生、李艳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韩忠、李茜玉,韩忠、李茜玉买卖转移给陈贵生、李艳芬,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陈贵生、李艳芬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7265、201530726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陈贵生、李艳芬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韩忠、李茜玉不能配合到场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 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