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487号
韩玲因继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家园集祥小区6幢第1层2-1-1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韩玲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总公司买卖转移给叶盛涛、邓劝君,叶盛涛、邓劝君死亡后叶浩继承取得,叶浩买卖转移给龚明、韩玲。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龚明、韩玲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7953、2013307954),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上述不动产权利主体不一致。现龚明死亡,韩玲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