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 459号
李忠发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环城东路一小区(水电十四局)9幢第1层1-1-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忠发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向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原权利人为陈利(丽)昆、章梅(隐名共有人),章梅去世,其父母早故,子女未成年,陈利昆将该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李忠发、金惠芳,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忠发、金惠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99012、共5617),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依然登记在陈丽昆名下,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第8515号,现金惠芳死亡,其遗产由配偶李忠发继承。义务人陈利(丽)昆、章梅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