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公告
(2019)曲靖市第428号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恢497号 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018)云0302执恢497号 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无法收回陈华位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84幢第1-3层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书宗地号为532201000-006-036-1S084000009、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字第09077号,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