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 413号
申请人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三组团4幢第1层4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正娥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王益莉、王红忠,王益莉、王红忠买卖转移给杨正娥,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杨正娥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2303264),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仍登记在王益莉、王红忠名下,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权利人杨正娥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登记,但义务人王益莉、王红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含证号为曲市国用(2010)第3367号的土地使用证)。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