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412号
因2019年4月24日发布的<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122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詹诗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188号“龙城国际一期A幢第5层1-503号”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珠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罗宝才、彭珊蓥,罗宝才、彭珊蓥买卖转移给詹诗函,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詹诗函名下,并办理了证号为2013301788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罗宝才、彭珊蓥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