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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386号

2019-05-17 08:59:26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386号

 
   陈绍芳、刘桀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西苑小区荷苑16幢第4层2-4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陈绍芳、刘桀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唐迹买卖转移给陈绍芳、刘顺元,陈绍芳、刘顺元赠与转移给陈绍芳、刘桀,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申请人陈绍芳、刘桀名下,并办理了证号为201001003、201001004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依然登记在杨昌来、郑秀珍名下,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07)第4181号。现唐迹、刘顺元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