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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381号

2019-05-15 09:01:22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381号

 
   何先益、李丽飞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石油处管子站)4幢第4层4-4-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先益、李丽飞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云南石油基地服务中心曲靖公共服务处买卖转移给汤晓君、希崇仙,汤晓君、希崇仙买卖转移给何世宸,何世宸死亡后由其父母何先益、李丽飞继承取得。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先益、李丽飞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05502713、共2005101161),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何先益、李丽飞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汤晓君、希崇仙、何世宸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