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省驻曲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市注意区分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市“狠抓落实年”工作会、市人民政府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全力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确保全面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为全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实施市级“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包括100项竣工、100项续建、100项新开工、100项前期工作项目。现将项目计划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制度,层层分解任务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对促投资稳增长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督查考核导向和结果导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扩大投资总量,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好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领导挂钩联系责任制、现场观摩制、集中开工制、现场办公推进制、按期督查通报制、考核奖惩制等制度,将重点项目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层层有任务、级级抓落实的良好责任机制。
二、密切协调配合,优化投资环境
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加快前期工作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建设,按计划建设推进,按期竣工投入使用。市直有关部门要在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林地使用、城乡规划、水土保持、地质灾害、矿产资源,以及移民安置、林木砍伐、设备材料供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施工用水用电等方面对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大力支持。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积极主动做好有关协调和服务工作,为本行政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并优先保证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的投资安排。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和优先保证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和前期工作经费,并按进度及时拨付,严禁拖欠、截留、挪用。重点项目业主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度,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保证全年投资任务和前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三、加强信息收集,定期督查通报
(一)填报要求。每月必须按时、按要求、高质量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全市“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中的中央、省、市属项目由项目业主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报表及文字分析材料直接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同时抄送所属市级主管部门及项目所在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曲靖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收集汇总本地区“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月报表于5月10日前按时上报,未开工的2019年新开工项目要报送前期工作进度计划安排和预计开工时间。
(二)督查通报。市“狠抓落实年”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项目按期进行督查,定期对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三)明确人员。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市直有关部门、重点建设项目业主要高度重视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报送工作,确定一名责任心强、掌握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和熟悉统计业务的同志担任项目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报送工作,同时要认真填写通信录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送市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3122456,电子邮箱:
qjjwtzk@163.com。
附件(可点击下载,包含四个表格):
1.曲靖市2019年100项前期工作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曲靖市2019年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
3.曲靖市2019年前期工作重点建设项目月报表
4.市直有关部门、县级发展改革局、项目业主通信录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