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资金调度管理工作。及时拨付财政资金,全力确保了全市各地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要求,促进了社会稳定。科学合理测算资金调度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库款的留库比例,及时足额调度资金到各县(市)区,指导各县规范库款管理,保证了县(市)的资金需要,解除了基层财政的资金之忧。
二是规范银行账户管理。根据财政部规定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人民银行、审计和监察机构的合作,对机构改革单位有关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与撤并。
三是细化资金拨付流程,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岗位分工和职责范围,加强会计监督;严格审核和审批“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用途、按进度审核、审批和拨付财政资金;同时对开票、打单、稽核、盖章、记账各个环节实行专人负责,加强票据、印鉴和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加强定期对账,包括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以及财政内部职能部门之间的对账,加快资金的到账时间。
四是建立完善预算执行有效监控机制。充分利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透明度高、信息反馈快的优势,加强对预算单位用款情况的查询、审核、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单位和个人违规拨款和用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