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曲靖市供销社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关心支持下,全市供销系统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历经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淬炼,始终与农民群众风雨同舟、始终与农业现代化进程共同进步、始终与农村经济发展共同繁荣,2017年11月召开了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对全市供销社系统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和教育培训。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大力发展“两社一会”强化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对职工、社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一级预算单位,下属5个科室和1个中心:办公室、人事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财务科、老干中心。单位实有人员编制23个,行政编制20个,事业编制3个;截至2018年底,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30人。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8狠抓落实年工作台账及市委、市政府对供销社综合考核指标情况,结合部门职责, 2018年单位绩效目标是:一是组织好农村日用消费品供应,保障农业生产生活基本需求,全系统完成销售总额185亿,实现利润1.5亿;二是组织农资供应,保障农业生产需求,全年完成化肥销售76万吨;三是成立为农综合服务中心,搭建为农服务平台;四是加大食用菌产业发展力度,完成产量17万吨,产值18亿元;五是搭建为农服务投融资平台,成立供销合作基金管理公司并开展运营。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2018年,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预算总收入1561.95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6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95万元,占总支出的42%,项目支出900万元,占总支出的58%。2018年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补助244万元(其中整合扶贫资金115万元)。
2、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单位部门预算收入完成1662.08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473.95万元增加188.13万元,增长12.76%。部门预算支出完成2305.42万元,比上年同期的953万元增支1352.42万元,增长141.91%,其中:基本支出738.08万元,占总支出的32%,项目支出1567.34万元,占总支出的68%。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差异率1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退休人员抚恤费、护理费、在职人员职业年金、住房补贴、年终考核等支出净增76.13万元。项目支出差异率 74.15%,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项目资金755.26万元在2018年全部列支,2018年市级安排项目资金900万元列支了788.0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11.93万元,导致项目支出净增,2018年省级下达综合改革发展及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4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组织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协调保障。制定了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方案,分步骤分时间的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的各项工作分解到各业务科室,并形成报告制度。同时对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了基础性评价工作,针对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完善,出台了《曲靖市供销社机关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其中对预算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加强了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管理。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单位在认真学习市财政局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框架基础上,充分考虑单位的职能职责,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经过业务科室的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自评指标。指标体系按照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五个方面分成20个任务设置年初整体绩效指标,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评价方法主要是通过与省社综合业绩考核及市委、市政府狠抓落实年、年度综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通过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财务科负责日常具体业务。以此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市供销社工作的各个方面,同时也要求使用市级项目资金的基金公司、麒麟、沾益、马龙、陆良、会泽等5个县市区对市级项目资金进行自评;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18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社2018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职责履行:截至2018年底,已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10个,新发展社有(参、控股)企业2个,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80个,改造提升基层社9个,试点组建合作金融服务机构1个,建设乡、村级电商服务站点80个,除马龙、富源外其他县市区均完善了“三会”制度,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
2、效益方面:2018年,曲靖市供销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08.24亿元,增长15.8%,利润总额1.68亿元,增长11.12%,食用菌产量17万吨,实现产值18.6亿元,全年化肥销售84.8万吨,并于年内成立了为农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综合考评制度的各项任务,2018年度市直单位社会评价综合测评92.95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3、预算配置方面: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小于100%,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良好,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18年全年支出738.08万元,占总支出的32%,三公经费支出7.89万元,同比下降36.15%,重点支出安排率达88%。
4、预算执行方面:收入预算完成率106.41%,三公经费在年初预算范围内合理支出,结余结转率4.9%,政府采购执行率达100%。
5、预算管理方面: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
(二)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单位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全面推进了我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强化了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加快提升基层社服务功能,引导食用菌产业区域化布局,适度集中种植。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指导下和各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全面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资金使用率偏低。曲靖市供销社2018年度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共900万元,其中600.00万元用于设立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截至绩效评价工作截至日,该部分资金仍存放于曲靖市供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中,资金利用率较低。形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4月12日,曲靖市供销社出资成立了曲靖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司”),用于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的管理和投放。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基金的托管和投放必须委托具备基金管理资质的公司进行托管。2018年12月14日,曲靖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云南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出资成立了曲靖供销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基金投放管理工作。明确由市公司负责股权投资基金的筹措、投资对象选定等事项;省公司负责基金的合规设立和规范运营,办理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等工作。截至绩效评价现场工作日,拟股权投资2年期的6个项目已进入中国证券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备案程序,待审批后即可投放。
(二)整改措施
加大与省基金公司沟通力度,尽快将尽职调查结果提交投决会审议,对投决会审议通过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投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给我市的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我单位会继续深入推进和落实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确立的各项目标和要求,做好农业生产农资供应保障,大力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社有企业建立改革升级,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发挥供销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同时,绩效评价结果为我单位安排2019年资金支出提供了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单位各业务科室联动工作,从业务管理的角度,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实施意见、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标准等制度,明确支出责任、项目管理程序、标准等。
(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固定资产没有纳入到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中管理,主要原因是:供销合作社建社以来的发展过程中,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体制几经变化,但集体所有制属性始终没有变。2002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我单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后,机关行政按照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但供销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要求供销社负责对集体所有制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运营,所以非财政资金形成的社有资产单独管理,没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