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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324号

2019-04-24 15:22:13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324号

 
   蔡炳秀、李占云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麒麟区七中)22幢第7层2-7-2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蔡炳秀、李占云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十一中买卖转移给王晓青(曾用名:王小青)、王建英,王晓青、王建英买卖转移给蔡炳秀、李占云。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蔡炳秀、李占云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004754、201004755),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上述不动产权利主体不一致。现蔡炳秀、李占云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晓青、王建英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