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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72号

2019-04-24 09:10:03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72号

 
   申请人高忠宏、翟燕芳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105幢第7层5-7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忠宏、翟燕芳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冯双禄,冯双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为冯双禄、王丹共同共有,冯双禄、王丹买卖转移给张顺友、朱悦华,张顺友、朱悦华买卖转移给高忠宏、翟燕芳。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高忠宏、翟燕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3307865、201330786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割分摊变更登记。现高忠宏、翟燕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冯双禄、王丹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