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通报表扬曲靖市201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市公安局和沾益公安分局、马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经开区公安分局被表彰为先进单位,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王金等19名民警、辅警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市局党委提出了“创文工作、公安先行”的要求,组织市局机关和麒麟、沾益、马龙、经开区四区公安分局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创文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19年,市公安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涉及公安机关的创文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为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公安机关的积极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