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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重拳打击违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

2019-04-19 08:39:39   来源:   

    4月9日,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马街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组织人员,前往五峰山林区,对林业行政强制处罚案件陈某祥在林地上修建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对毁林地块植树,恢复森林植被。

    案件简介:2018年4月20日,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在全省2017年度林地变更调查中,发现马街镇林地区域内存在违法使用林地情况,经调查核实,证实陈某祥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情况下,擅自在陆良县马街镇五峰山林区内违法修建养殖鸡、猪等建筑五栋。经县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人员对涉案林地面积、林地类型进行技术鉴定测算后,陈某祥使用林地面积804.64平方米,其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法行为。2018年5月25日,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陈某祥做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处以8046.4元的罚款,并责令其于2018年8月21日前拆除违法建筑,恢复林地原状。

    陈某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并未向陆良县人民政府或曲靖市林业局申请行政复议,且在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15日内也未按照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到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地点交纳罚款,县林业和草原局遂诉至陆良县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该林业行政处罚决定。陆良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经依法裁定,决定对陆良县林业和草原局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准予强制执行。

    本次对违法使用林地案件的强制执行,对违法分子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使五峰山林区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有效地保护。在下一步工作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惩治违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同时也进一步加大保护林草资源的宣传力度,坚决遏制破坏林草资源违法犯罪,保护陆良的绿水青山。(王丽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