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19)曲靖市第271号
因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遗失声明(2018)曲靖市499号>公告内容信息有误,现更正该公告内容如下:桂俊桃、李东会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238号珠江花园7幢3层5-301号,地号为532201000-002-003-5-2S0070503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8)字第110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95697、共418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双方已协议离婚,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该证书。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