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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说明

2019-04-17 10:14:00   来源: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的说明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曲财预〔2018〕85号)要求,市民政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和7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公开如下:(详见附件)
 
 
 
                                                                                                             曲靖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7日
 
                                           曲靖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也是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业务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一是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方面的工作;二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三是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的工作;四是管理专项社会事务方面的工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主要抱括救灾减灾、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主要包括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工作;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项目主要包括拥军优属、抚恤安置、烈士褒扬、管理烈士纪念建筑物和军供站的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主要包括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流浪乞讨救助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2、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民政局包括局机关及四个直属事业单位(干休所、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军供站),机关内设15个科室(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安置办、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救灾救济科、民间组织管理科、低保科、优抚科、拥军爱民办、区划地名科、基层政权建设科、殡葬管理科、福彩中心、慈善总会、捐赠办)。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曲靖市民政局2018年民政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8年曲靖市民政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全市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重点指导和督促师宗县做好“两线合一”工作,提高保障标准,做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作。
     (2)抓好防灾备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4)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5)推进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市级老年公寓建设,扶持民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
     (7)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8)抓好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
      (9)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0)抓好机关党建及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年初财政预算安排1741.67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对比2017年的部门年初预算总收入1083.92万元增加657.75万元,增加61%,主要增长原因为是人员增资及救灾仓库运行费300万元等。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单位总收入3280.32万元,对比上年2454.78万元增加825.54万元,增加33.63%。年末总支出314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6.87万元,占总支出的43%,项目支出1802.44万元,占总支出的57%。比上年2534.76万元增加614.54万元,增加24%。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救灾仓库建设资金收入及支出都比上年多。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曲靖市民政局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曲靖市民政局党委会议事制度》、《曲靖市民政局办公会议制度》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绩效评价原则、体系与评分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五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年初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依据该体系可对该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的评价。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二是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市民政局工作的重点项目;三是制定评价指标表。单位围绕2018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厅2018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四是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2.组织实施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农村城市低保、医疗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殡葬改革、社区人员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安置专项等支出项目,多次组织专人到各地进行督促指导,由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机关各项目科室对2018年所有财政支出项目开展了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及评价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18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8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8年度民政厅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8年民政厅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评价情况
       评价组对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五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年初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按照不同权重进行量化评价,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1、评价曲靖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职责履职、履职效益情况。
      (1)聚焦精准施保,社会保障兜底作用得到凸显严格对照标准要求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落实,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有15.3万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最低保障范围     
      (2)救助保障兜底有效落实。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57元/人·月,增幅10.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500元/人·年,增幅8.7%;全市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665元/人·月,增幅分别为12.7%和31.7%。截至12月31日,为全市35.8万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98325万元;为1.4万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发放救助供养资金10177万元;医疗救助41.3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6733万元;临时救助6.42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981万元;切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认真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近9万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330万元;兜底保障30万人,支出保障资金7984万元。社会救助资金严格落实按月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得到有效落实。全市10个单位和22人被表彰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
     (3)狠抓提能增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落实有力。及时下拨救灾资金7220万元,发放衣被7万余件(套),大米2150吨,救助受灾群众17.3万人。
     (4)紧盯服务质量提升,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3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按时完成7所农村敬老院770个床位建设任务,累计新增床位数1170张;严格落实10件惠民实事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提升改造2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00张床位。
     (5)儿童保障工作扎实有效。2018年我市孤残儿童集中供养和散居养育标准达到1774元/月/人和1074元/月/人,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为3111名特困儿童发放孤儿保障金4080万元。
      (6)提升服务品质,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双拥工作取得成效。曲靖市、麒麟区、马龙区、沾益区、罗平县、 富源县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县”;宣威市、陆良县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先进(城)县”;曲靖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届爱国拥军模范单位”,2人被表彰为“云南省第十届爱国拥军模范”。“双拥在基层”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截至12月31日,全市为3.7万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资金22436.6万元;支出“解三难”资金642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068万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基本结束。三是安置工作扎实推进。2018年接收退役士兵1656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294人,占总人数的18%,岗位安置254人,自谋职业40人;自主就业安置1362人,占总人数的82%。全市支出安置经费3175万元,安置任务圆满完成。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得到有效落实,今年接收军休安置人员3人。圆满完成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军供接待大楼装修工作正抓紧推进。
      (7)加大推进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持续深入。一是火化率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火化遗体14623具,全市平均火化率达60%,比去年同期提高43.2%,已全面推行火葬的县(市、区)已实现火化率100%、骨灰进公墓安葬100%。陆良县、宣威市、师宗县火化区方案全面开始实施;罗平县、富源县调整扩大火化区方案上报省政府。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135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成投入使用,乡镇级公墓实现全覆盖;新建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45个;富源县殡仪馆建设全面完工,宣威市殡仪馆和会泽县殡仪馆搬迁重建项目动工建设,县(市、区)殡仪馆实现全覆盖;经开区经营性公墓已经省厅批准建设,富源县经营性公墓完成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陆良县骨灰堂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2、评价曲靖市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民政部门预算总收入1787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17万元,占总收入的10.77%,项目支出15946.34万元,占总收入的89.23%。截至目前,项目资金分配下达 14019.73万元,其中,市级1613.88万元,县级12405.85万元。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达88%“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7.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16万元,公务接待费13.04万元,因公出境2.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38.03万元减少15.87万元,减少4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13.83万元减少0.79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及中央八项规定政策,单位厉行节约,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
       2018年,我单位年末结余结转资金249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的基本支出结转41万、项目支出结转资金为2219.1、政府性基金结转76.9万、其他支出159万。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救灾仓库设备未购置及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未支出,军供站建设资金按进度付款。
     (2)预算管理:曲靖市民政局已制定《曲靖市民政局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曲靖市民政局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曲靖市民政局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规、完整;预算资金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重大开支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基础信息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已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
      (3)资产管理:曲靖市民政局已制定《曲靖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经现场实地抽盘,曲靖市民政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各相关科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三)在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填报工作中,财政支出多个子项目合并为一个主项目时存在一定困难。

 

  •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省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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