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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70号

2019-04-15 14:53:53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70号

 
    杨会琼、吴绍良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建硕园小区3幢第1层1-101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会琼、吴绍良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李永慧、李建峰,李永慧、李建峰买卖转移给吴绍昌、谢艳琼。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吴绍昌、谢艳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1581、2016301582),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李永慧、李建峰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4)字第01445号)。上述不动产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吴绍昌、谢艳琼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杨会琼、吴绍良,但义务人李永慧、李建峰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另因我机构无法收回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144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现一并予以公告该证书作废。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