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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24号
2019-04-11 10:32:29 来源:
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24号
申请人符菊娣,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43号5幢第5层2-5-1号,地号为C-(16)-24F05205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1)字第1050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证号为17531的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符菊娣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