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40号
刘宏霞、夏仁宇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2幢3单元202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宏霞、夏仁宇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高辉、周慧芬,高辉、周慧芬买卖转移给刘琳、王爱民,刘琳、王爱民买卖转移给刘宏霞、夏仁宇。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申请人刘宏霞、夏仁宇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5307774、2015307775),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刘宏霞、夏仁宇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义务人高辉、周慧芬、刘琳、王爱民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