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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2019)曲靖市第235号

2019-04-10 09:18:04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35号

 
   申请人周正岗、王云梅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片区子午路(锦湘南郡小区)A7幢第3层2单元3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周正岗、王云梅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段增强、张洁,段增强、张洁买卖转移给吕昭玉、刘粉花。现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吕昭玉、刘粉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2010301063、201030106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段增强、张洁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曲市国用(2012)第08709号)。上述不动产房地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吕昭玉、刘粉花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受让方周正岗、王云梅,但义务人段增强、张洁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有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