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32号
马会宜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北路幸福巷(水电十四局曲靖分局)4幢第4层1-4-8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马会宜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该不动产系马为光所有。马为光于2018年12月4日与马会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该不动产出售给马会宜,现已办理房产交易并完税。交易双方未及时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卖方马为光于2019年2月22日死亡,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019年3月12日,利害关系人马琳、马琼、马萍、马蓉、黄永玲以公证形式作出声明,声明已知晓上述买卖交易行为并认可《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且对买方马会宜单方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无任何异议。
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