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30号
刘翠丽、吕俊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建宁东路延长线瑞和新城瑞华苑49幢第1层1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翠丽、吕俊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集团金泓房地产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凡心陆、胡慧萍,凡心陆、胡慧萍买卖转移给刘翠丽、吕俊。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翠丽、吕俊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3307415、2013307416),土地使用权未及时进行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凡心陆、胡慧萍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12)第01295号)。上述不动产权利主体不一致。现刘翠丽、吕俊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凡心陆、胡慧萍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我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