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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8号

2019-04-10 09:03:21   来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228号

 
   王双禄、尹艳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南路(麒麟区水电局)4幢第6层2-6-1号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双禄、尹艳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该不动产系王祝帮与王双禄、尹艳华按份共有。王祝帮于2018年11月26日与王双禄、尹艳华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将其占有的50%的权属份额出售给王双禄、尹艳华,现已办理房产交易并完税。交易双方未及时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卖方王祝帮于2019年1月14日死亡,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2019年3月4日,利害关系人王红存、王双所、王双连、王双玉以公证形式作出声明,声明已知晓上述买卖交易行为并认可《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且对买方王双禄、尹艳华单方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转移登记无任何异议。

   现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信息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