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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12号
2019-04-09 16:04:42 来源:
遗失声明【2019】曲靖市212号
本人肖桂仁、贺慧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江东福苑小区)4幢第6-7层1-601号,地号为001-002-003S004010601,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425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肖桂仁、贺慧娟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