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76号
尹超、张建丽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104号(曲靖市土产公司)17幢第5层1-5-2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该不动产系殷美珍、张家寿买卖转移给尹超、张建丽,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申请人尹超、张建丽名下,并办理了证号为2016309756、2016309757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殷美珍名下,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4550号,宗地号为C-(20)-37F171052。现殷美珍、张家寿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