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4号
赵芹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珠江源大道西侧瑞和东路南侧东辰华都A11幢第4-5层2-301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刘英、王明,刘英、王明买卖转移给孔祥龙、赵莹莉,现孔祥龙、赵莹莉买卖转移给赵芹,已办理房屋交易并完税,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刘英、王明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