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流域跨市(界)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在前期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2018年12月11日,曲靖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水务局、昭通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以及曲靖市有关县(区、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工作人员在曲靖召开长江经济带跨市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会议。
会议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部署,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科学、健康、绿色发展,会议围绕强化政策协同和区域沟通协调,探索创新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模式,对“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考核指标、联合监管、补偿标准”等横向保护机制建立的核心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初步达成在两市流域区域内“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多元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共识,明确考核断面为曲靖市会泽县马路乡与昭通市鲁甸县交界的江底大桥断面,若该水质波动较大,则参照曲靖市会泽县大井镇黄梨树断面考核。考核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水质类别为Ⅲ类,监测数据以采测分离数据(水质自动站数据作为参考)的月平均值为准。通过科学、客观的考核指标结果作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今后,两市将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会商制度、联合执法机制等,进一步完善区域环境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以充分体现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生态文明理念下区域发展的公平化,确保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在本区域内顺利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