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19)曲靖市第165号
孔维树、沈苏菊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199号(曲靖纺织厂)15幢第6层1-6-45号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原房屋登记机构的查询结果,该不动产经多次交易,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详细如下:云南省曲靖纺织厂出售给李彩芬、赵庆益,李彩芬、赵庆益买卖转移给孔维树、沈苏菊。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申请人孔维树、沈苏菊名下,并办理了证号为2014305862、2014305863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未进行分摊(分割)变更登记。现李彩芬、赵庆益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拟对上述不动产登记申请予以公告,若相关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登记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将予以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