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国土资矿〔2019〕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74号),为进一步加强曲靖市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工作,曲靖市国土资源局拟建立矿产资源勘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库,在全市地质机构、有关单位公开推荐选择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范围
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原则上从曲靖市内地质机构、地质队、地矿公司、院校长期从事地质勘查、生产、科研、教学的工
程技术人员中选定。每个单位推荐名额原则控制在5人以内。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诚实、严谨、公正、廉洁、高效的履行职责。
2.熟悉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3.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5.所在单位同意,能够合理安排时间,保障及时高效完成方案的审查并出具意见。
(二)专业技术条件
从事煤矿或非煤矿地质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煤矿或非煤矿地质专业、物化与遥感、水工环、测绘、经济与会计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
(三)工作规则
1.承担曲靖市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的评审机构,按规定从曲靖市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被选到的专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技术规范对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专家评审服务费用,由承担曲靖市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机构支付。
三、推荐程序
(一)报名
本人在认真阅读本通知的基础上,填写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本人以往工作经历、取得成绩,本人对填写内容负责。
(二)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认真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推荐表,要重点审查填报内容的真实性。
(三)审查入库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各专业择优选出一定数量专家组成曲靖市市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库,专家库名单将在市级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注意事项
参加人员自愿填写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从事专家工作的时间保障程度及专业技术水平提出客观的推荐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
联系人:刘云所 电话与传真: 0874-3101357
电子邮箱:1928895421@qq.com
附件: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报名推荐表
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 4 日
附件
曲靖市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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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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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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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彩色近照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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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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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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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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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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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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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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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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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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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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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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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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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经
历 |
(包括时间、单位、工作内容及所从事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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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
(编写或主持的报告名称、获奖情况、论著题目及鉴定、出版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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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市国土资源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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