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诚信企业宣传。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日常服务工作中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增强责任意识。
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强化以行政审批为主的事前监管,并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实现了“源头严防、过程严控、后果严惩”的效果,有力地提高了环境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三是依法公开环保信用信息。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基础上,对环保失信企业和失信责任人定期进行公布,并鼓励企业、环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自行公开企业环保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