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发改收费〔2019〕1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曲靖经开区经发局,市直各收费单位:
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96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强化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重要措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执收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度重视,认真清理规范和统计2018年度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积极配合,确保2019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按质按期完成任务。
二、扎实工作,按时完成。全市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从2019年3月1日开始至5月20日全面结束。原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要求各执收单位认真填报《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监管系统”平台,认真录入收费单位信息、收费情况数据,核对有效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等信息,确保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和流程的完整性。工作实施中,《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可在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下载。
三、做好总结,公示收费情况。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务于2019年5月25日前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送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管理科。同时,通过单位网站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对不按要求报送收费情况的单位,一并向社会公示。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联系电话:0874-3131135,邮箱:
qjsfgl@163.com)
附件下载(点击下载):
1.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
2. 2018 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
3.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br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