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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圆满完成2018年度中小学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2019-01-29 10:19:34   来源:   
      1月17日至24日,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按照管委会要求,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先后深入西城中心学校、曲靖一中卓立学校、经开区二中、经开区一中,对经开区2018年度中小学年年终目标责任进行考核。通过学校班子成员个人述职、教师和家长民主测评、教师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程序,考核工作圆满完成。
      此次考核,主要是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2018—2019学年上学期目标责任和学校“四联”(联教、联研、联训、联赛)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学校班子成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领导水平、民主作风、为人师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依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日常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班子自评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经开区一年一度的中小学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能够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工作实绩,并充分发挥目标管理的导向、约束和激励作用,促进各学校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开区中小学年终目标责任考核是经开区“全力打造优质教育核心区”、“科教兴区”、“科教强区”人才战略的新举措,也是不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又一良举。自2014年起,管委会每年安排330万元用于各中小校教育教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2016年,曲靖一中卓立学校正式招生投入使用,管委会在原有经费基础上,再次追加50万元用于卓立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至此,经开区每年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的经费高达380万元。
      经开区中小学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分两次进行,每年1月,对学校班子及班子成员上学年目标责任和学校“四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年8月,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及社会事业局与学校签订的学年教育教学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两项考核结果综合为经开区中小学学年教育教学目标考核奖励兑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