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号
2019-01-21 11:05:19 来源:
审计结果公告2019年第1号:
曲靖市审计局关于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等
2019年第1号
(二○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公告)
目 录
1.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2. 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3.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2017 年脱贫攻坚情况审计结果
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 2018年4月20日至5月27日,曲靖市审计局对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供销社) 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供销社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管理全市供销社系统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监管社有企业、社有资产,实现其保值增值;推进全市供销社改革,加快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开放办社;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截至2017年底,内设5个科(室)、老干中心和机关党委,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人,实有在职职工21人,其中,机关19人(含工勤人员2人),事业2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31人;年末实有车辆1辆。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社财务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完善,2017年度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核算集体所有社有资产运营的“财会户”财务核算不规范;
(二)接待费管理不规范7.1万元;
(三)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原核算社有资产(集体所有制)运营的“财会户”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市供销社尽快组织人员,对原“财会户”账簿的核算内容进行清理核实,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确认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理清往来款情况,做到账实相符;对接待费管理不规范7.1万元的问题,责成市供销社自行整改,加强接待费管理,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和发生同城接待费用,并向分管派驻纪检组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鉴于现在补找伙食费收据确有困难,本次审计不作处理,责成市供销社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管理,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伙食费支出依据,方可报销伙食费补助。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认真学习《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接待费报销应当坚持一事一结算,报销凭证应当包括真实的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认真学习《曲靖市市级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国内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把关,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出差活动,严格按差旅费报销规定审批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严格区分社机关公务活动支出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营业支出,严禁向下属公司转移、摊派费用;加强对已拨付曲靖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账户的资金管理,在《曲靖市供销合作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复前,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该账户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供销社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整改。对原核算集体所有社有资产运营的“财会户”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将结合社有资产清理的进度,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依据审计意见整改完善;对接待费管理不规范7.1万元的问题,已完善了内控制度,出台了《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务接待办法》,单位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对差旅费报销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单位专门召开职工大会,集中学习省、市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党政机关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等文件,要求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在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伙食费支出依据,规范报账程序,严格差旅费的内控管理。
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2017年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5日至1月30日,对曲靖市机动车驾驶人体检中心(以下简称市驾驶人体检中心)2017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市驾驶人体检中心是市国资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财务核算集中在市国资委会计核算中心。截至2017年底,核定事业人员编制20人,实有11人,无核定车辆编制,外聘临时人员3人;实有公务用车1辆,租用1辆。2017年度会计资料反映,资产总计389.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1.09万元,现金3.64万元,其他应收款0.96万元,固定资产363.53万元;净资产合计389.22万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363.53万元,事业结余25.6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驾驶人体检中心2017年度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资料基本反映了单位年度收支情况。但也存在未经批准发放绩效考核奖、加班费、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车、无公函、无接待对象、接待标准、陪客人数接待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无依据发放绩效考核奖138000元、加班费31400元;二是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市驾驶人体检中心与曲靖市升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租用大众CC轿车一辆,租期一年,租金72000元;三是无公函、无接待对象、接待标准、陪客人数接待支出70406元(因审计手段有限,真实性无法核实),无公函、无接待对象支付住宿费354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市驾驶人体检中心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依据发放绩效考核奖138000元、加班费31400元的问题,已责成市驾驶人体检中心自行整改;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市驾驶人体检中心与曲靖市升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协议,租用大众CC轿车的问题,已责成市驾驶人体检中心自行整改;对无公函接待费支出63498元的问题,已责成市驾驶人体检中心自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遵守津补贴相关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自定项目和标准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等行为; 二是单位应当建立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登记、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三是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与完善“三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与控制制度;四是市驾驶人体检中心应及时向市国资委和市发改委汇报反映,理顺业务管理关系,明确收费主体和收费依据,尽快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驾驶人体检中心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自2018年1月起已停止发放考核、加班费;二是自2018年起已停止租车,今后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自2018年起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
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 年脱贫攻坚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曲靖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6月5日至7月12日,对师宗县高良壮族苗族瑶族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高良乡人民政府)2017 年脱贫攻坚有关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抽查了高良乡6 个行政村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情况,入户调查41 户,抽查扶贫项目35 个。
一、基本情况
师宗县高良乡位于曲靖市东南部,国土面积561.38平方公里,全乡辖设里、笼嘎、坝林、窝德、纳非、纳厦、科白、戈勒、团坡、便料、雨厦11 个村委会、116 个村民小组、7,118 户、28,8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94 户、11,321 人。
(一)脱贫攻坚资金情况。
1.扶贫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高良乡共到位各类脱贫攻坚项目财政性资金7,083.94 万元,其中扶贫账套反映专项资金收入2,843.5 万元,支农账套反映专项资金收入2,512.28 万元,易地搬迁账套反映专项资金收入1,728.16 万元;实际支出3,731.49 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其他支出13.4 万元;期初余额240.91 万元,当年结余3,352.45 万元,年末累计结存资金3,593.36 万元。
2.金融扶贫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师宗县城乡开发投资公司划入各类金融扶贫资金4,220.5 万元,已支付易地扶贫搬迁资金3,487 万元,结存733.5 万元。
3.贫困户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高良乡有127 户贫困户获批小额信贷扶贫资金579 万元。
(二)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高良乡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建设项目35 个,其中,产业发展项目4 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 个,其他项目11 个。
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情况。截至2018 年6 月,高良乡实施易地搬迁67 户,其中集中安置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对象67 户、296 人,整村整寨同步搬迁对象22 户,集中安置点3 个。项目已完工搬迁入住安置点3 个,建档立卡贫困对象67 户、296 人,整村整寨同步搬迁对象22 户。
3.贫困村道路硬化情况。
2017 年至2018 年6 月实施通村硬化路40 条164.5 公里;实现通村小组道路硬化全覆盖,硬化里程达430 公里,硬化面积达23 万平方米。新建村级活动场所84 个,修缮3 个,实现村级活动场所全覆盖。完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52 件。
审计结果表明,高良乡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在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坚持以脱贫规划为引领,积极组织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全面推进乡村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和人居环境提升,进一步夯实了脱贫基础,因地制宜拓展产业发展项目,增加农民收入,全面落实易地搬迁、危房加固、拆除重建项目工作。但也存在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少数扶贫项目进展缓慢、易地搬迁“一条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及时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二是少数扶贫项目进展缓慢,影响扶贫效果实现。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曲靖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已责成高良乡自行整改并进行账务调整;对少数扶贫项目进展缓慢,影响扶贫效果实现的问题,已责成高良乡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扶贫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落实专款专用的规定,杜绝超标准补助、超范围、向不符合条件主体安排或发放扶贫资金情况的再度发生;进一步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相关政策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及程序,及时排查,确保应当纳入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达到退出条件贫困对象的及时清理退出;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对未完工的项目,分析原因,加强督促,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避免资金长期闲置;高良乡应当及时整改易地搬迁审计指出问题。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对部分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的问题,于2018年7月进行账务调整;对少数扶贫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高良乡党委政府已进行督促落实,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施项目。审计建议得到较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