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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珠街街道“四强化”抓牢森林防火工作

2019-01-17 10:21:39   来源:    

    珠街街道严格按照“杜绝或减少森林火灾”的总目标,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区森林防火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扎实工作,做到任务早明确,工作早安排,责任早落实。

 
    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四个责任人”制度以及“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层层把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落实到 “五个关键人”,把防火措施落实到村组、山头地块和防火第一线。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街道办事处与村(居)委会,指挥所与指挥所成员单位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量化考核,责任到人,严格奖惩。
 
    强化宣传教育。街道上下通过大会小会层层传达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广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在重点部位、重点入山路口制作永久宣传牌30余个、张贴宣传标语40余条,发放《森林防火通告》6000余份、《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13000余份、悬挂五彩旗30余份,在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一堂课,并印发《关于做好森林防火致全体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500余份,通过学生做好家庭成员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让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深得人心。
 
    强化火源管控。对辖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员一一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员,明确监护责任,防火紧要期要控制其自由行动,及时做好对外来危险人员的排查上报,采取驱离或警告等防范措施,化解民间矛盾,杜绝故意放火隐患,上门对有烧田埂地边习惯的人员进行劝告,告知其利害关系,做好劝解记录等措施;村(社区)建立堵卡、瞭望、巡逻、应急一体的运行机制,做到进入林区有人提醒、有人观察、有人巡逻,有人跟踪落实,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缘野外用火,严禁带火种入山,竭尽全力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强化应急处置。强调落实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街道指挥所、各村(社区)防火人员、森林消防队伍、防灭火物资、车辆机具,应急通信和后勤工作得到保障,做到提前就位、提前到位,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和扑灭火安全规范,提前做好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保证关键时候立即派上用场,不贻误战机。(朱尤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