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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农村公路全面实行“路长制”

2019-01-15 17:03:58   来源:   
         2018年,宣威市农村公路全面实行“路长制”,助推“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实现“通、平、美、绿、安”、“有路必管、管必见效,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管养目标, 助力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设立县、乡、村道路长。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市28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了路长职责。总路长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的总负责人,负责资金筹措,组织、督促辖区内分路长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落实,负责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日常养护管理,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分路长对责任农村公路负领导责任,全权负责责任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和运输安全,制定具体可行的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责任农村公路的路面日常养护、路政管理、附属设施养护、路容路貌、绿化养护、路域环境整治及运输安全等工作的全面综合开展。

        三是制作安装“路长制”公示牌。各乡(镇、街道)制作有线路名称、里程桩号、管养责任人、行政等级、管养职责及路长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的公示牌,安放到每条农村公路,接受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四是建立了路长问责制度。因责任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运输安全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及重大损失,对相应路长实施行政问责。出现一名路长被追责的情况,该乡(镇、街道)次年不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并相应扣减农村公路小修管养经费。

        五是有力促进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路长制”的实施,形成了总路长总体协调、分路长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群众参与监督的良性互动,确保辖区内每条农村公路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促使农村公路管养更加及时,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速,路域环境整治更为有成效。

        截至目前,宣威市共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制作安装“路长制”公示牌2018块。

王化宇 黄玉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