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考评要求,及时发现各种风险隐患和等级食品安全问题,严防问题食品流入餐桌,实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核查处置各种风险问题,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2019年1月5日开始,曲靖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抽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等进行制定,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分为市级与县级抽检任务,总数为26050批次,其中,市级8750批次,县级17300批次。市级抽检任务7500批次由市局进行招标抽检,其余1200批次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抽检。
今年市级抽检品种主要包括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饮料、水产品、调味品、酒类、焙烤食品、薯类食品、糖果、炒货食品、豆制品、蜂产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等19个食品大类。其中,生产环节22项食品亚类,47个食品细类;流通环节抽检18个食用农产品亚类,62个食品细类;餐饮环节抽检17个食品大类,21个食品细类。检验项目主要参照国家总局2018年抽检监测实施细则进行筛选,主要涵盖了安全性指标、理化、微生物、非法添加等检验项目。根据我市食品状况,增加了部分风险监测检验项目,还将部分食品安全风险较低、以往监督检验未发现问题的监督检验项目调整为风险监测项目,主要是非法添加、农残、兽药等项目。风险监测主要是通过对有风险隐患的食品、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等有关项目进行监测,掌握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我市食品安全进行综合分析。
在市级抽样中,一是继续开展“你点我检”工作,根据全市人民群众在“食安曲靖”信息平台投票情况进行排序确定抽样品种、地区和被抽样单位;二是全覆盖我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三是对市场占有率高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检;四是抽检地方名特食品;五是对跨区域、县域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配送中心等场所的食品进行抽检;六是对既往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进行追踪抽检;七是对各县(市)区农贸市场、小作坊、餐饮服务环节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评价性抽检;八是定期开展专项抽检。县级抽检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主要包括:一是辖区内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食品摊贩、集体聚餐等生产加工及经营的食品;二是覆盖食品生产园区、农贸市场、菜市场、学校内及校园周边、餐饮集聚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地方风味及特色食品等食品。
通过抽检监测,一是对全市食品安全进行风险评估,查找及发现食品安全高风险点,对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严控严管;二是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隐患,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控制;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对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对各地监管工作进行评价;四是对抽检信息进行公示,使消费者了解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明白消费;五是利用抽检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实现减少检查频次,提升监管效率,降低监管成本,增加监管效益等成效,达到一举多得目的;六是通过抽检,为创新中国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形成常态化监管技术手段首要平台,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执法依据,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决策提供参考,确保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中向好发展,人民能获得更大的饮食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