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人民银行组织清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9项非税收入分成收入项目,进一步规范明确其分成比例。市财政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与人民银行紧密协作,与国土、水务、环保等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协调配合,核实了9项非税收入项目的分成中央、省、市、县四级分成比例,为系统实现自动划款设置了基础条件。
二是市财政局及时补缴和更正了上级分成款103万元,其中补缴水土保持补偿费7万元,更正调整本级收入96万元为中央、省级收入。更正中央应分成款36万元,为本级收入。
三是指导帮助县级财政确定好分成比例,完成收入补缴和更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