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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部署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2019-01-02 15:25:48   来源:   
    曲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文件,安排部署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在2019430日前,全市所有村(组)要全面完成清产核资业务工作,并向乡(镇)上报资产清查数据;2019530日前,乡(镇)、县(市、区)、市级要逐级完成数据审核校验,并向省级上报清查数据。清产核资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812月底前完成)。全市各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通知》精神及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拟定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规范清产核资程序、明确清产核资结果审批流程、细化清查明细表和登记表,并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为清产核资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施阶段(2019430日前完成)。各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指导乡(镇)、村、组成立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采取账内清查与账外清查相结合、账务清查与实地盘点相结合、基层干部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清查核实集体资产。要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重点清理农村经济合同,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清产核资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工作结束后,要分别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三、总结阶段(2019530日前完成)。形成乡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审核无误后逐级汇总上报;进行自检自查,撰写总结报告,并逐级汇总上报;组织做好资料整理和档案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