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实现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派驻监督全覆盖
2018-03-28 10:38:30 来源:罗平县委宣传部
罗平县按照全面派驻、规范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县纪委向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聚焦正风反腐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合理设岗定编、明确职能定位、强化主责意识、加强后勤保障等措施,实现派驻监督机构全覆盖,切实有效发挥“派”出的权威和“驻”在的优势。
合理统筹设岗,实现机构全覆盖。该县撤销县纪委5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不再保留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单位本级内设纪检监察机构。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形式,对全县68家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派驻20个纪检组。其中,综合派驻纪检组16个,单独派驻纪检组4个(县法院、检察院、公安、教育),各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负责,实现了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部门派驻机构全覆盖。
明确职能定位,固守本责本业。该县明确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领导,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固守本责本业,切实履行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责任,工作中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和科级以下干部,切实发挥派驻的“哨兵”和“探头”作用。
强化主责意识,切实履职尽责。全面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经县纪委批准,核实反映驻在部门班子的问题线索和参与调查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受理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等工作。通过开展调研、征求意见,与派驻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及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加强派驻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并时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加强后勤保障,解决后顾之忧。明确派驻纪检组办公条件、后勤保障及执纪办案用车由驻在部门负责,派驻机构按规定设立谈话室。派驻纪检组干部的党组织关系、群团关系、工资关系及工作经费全部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切实为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护林员”和“探头”作用解决了后顾之忧。
据悉,该县自1月12日监察委成立以来,不断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采取请老领导或外请专家进行讲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了3期包括派驻纪检组人员在内的全员业务培训。全面有计划开展监察履职工作,目前已组织6个检查组,2个抽查组对13个乡(镇、街道)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两轮全覆盖检查,对长底乡扶贫领域开展一次拉网式的排查。同时,对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作者:李忠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