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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2017年完成13项财税体制改革

2018-01-19 09:23:04   来源:   
     2017年,宣威财政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财税改革向更深、更细、更实的阶段迈进,全年,共完成财税体制改革14项,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出台《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管理实施方案(草案)》,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出台《宣威市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贫困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三是制定《市与乡镇收入划分方案(草案)》、《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草案)》,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市乡财政分配关系;四是出台《宣威市人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施细则和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平台和第三方评审机制;五是制定《社会保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草案)》,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和预算制度;六是探索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七是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及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试点工作,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八是加快推进预决算公开,推进部门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兑现公开承诺,集中公开时间、统一公开方式、细化公开内容;九是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落实2017年能繁母猪保险和种植业(玉米)保险工作;十是强化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制定切合宣威实际的实施细则并推动落实;十一是建立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十二是推进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规范市属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十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制定《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草案)》、《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实施意见(草案)》,做到放权和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