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8-03-01 17:29:53   来源: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度,曲靖市国家税务局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建设法治曲靖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曲靖市2016—2020年依法治市规划》《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牢固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服务法治政府、法治曲靖、法治税务建设战略,坚持把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实践作为主要任务。强化问题导向,积极适应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总体工作,努力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曲靖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构设置,强化组织保障
       为开展好曲靖市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治各项工作,市局常设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检查曲靖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科,负责做好日常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税收法治工作,同时成立公职律师法律工作组、聘请法律顾问,为税收工作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
        2017年度,曲靖市国税局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具体听取了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情况、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推进情况、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情况、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情况、“放管服”改革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中存在困难问题的汇报。 
        二、提升税收法治理念,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提升法治思维理念
        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建立曲靖市国家税务局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和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党组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
严格按照《曲靖市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规定,在每季度定期召开的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进行会前学法。2017年会议集体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的通知》《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曲靖市委办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法治工作精神。
       (二)健全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税务领军人才和专门人才选拔培养等工作,进一步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税收法治人才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使其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
2017年,市局机关组织培训27期,参加培训3698人次,培训天数112天;全市国税系统11个单位,在职干部943人,共组织培训148期,参加培训10702人次,培训天数305天,人均培训天数达16天。
       (三)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2017年底前,对全市国税系统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税收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同时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四)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曲靖市国税局与云南经贸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指派了两名责任律师具体负责处理日常法律事务。建立健全市国税系统公职律师制度,于2015年9月成立了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组,截至2017年底,曲靖市国税系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共有13人,其中取得律师工作证的公职律师8人。完善公职律师办案台账管理登记制度,建立全市国税系统公职律师使用情况台账,2017年全市8名公职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审查劳务派遣合同、食堂采购问题咨询等案件数共计164件。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组织税收收入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国税部门坚持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确保税收收入稳步发展。
        (二)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全市税收管理工作以强化政策管理为抓手,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营改增”税收政策、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小排量汽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2017年,全市国税系统累计减免抵退税款41.257亿元。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
        不折不扣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加强与地税、工商等部门的合作,推进“三证整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规范表单、简并材料、减少税务检查,减少企业运行和交易成本,激发企业活力。根据曲靖市政府要求,组织开展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经梳理,本级行政职权共计6类,2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63项,“追责事项”185项。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事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深入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2017年,曲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两家联合开展市级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工作,共同选取10户市级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录入“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全面建立纳税人信用记录并录入“信用曲靖”平台,截至12月底,共录入公开1598条税务行政许可信息、104户A级纳税人信息和445条税务行政处罚信息。
        (五)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
        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采取依法依规,民主集中的原则,由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六)构建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机制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了专门的税务行政复议办公室,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保证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完善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发现问题回应机制。
        (七)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曲靖市国家税务局及所属10个县(市、区)对现行有效地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全市共清理全文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50份,其中:市局机关清理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83份(税务机关单独制定的文件78份,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文件数5份),所属县(市、区)局清理清理全文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267份(税务机关单独制定的文件265份,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文件2份);全市共清理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29份,其中:市局机关清理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7份,所属县(市、区)局清理部分条款废止失效税收规范性文件22份。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社会风貌 
        2017年,曲靖市国家税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的税收发展观为指引,紧紧围绕全省国税系统综治工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目标任务,坚持“管好人、看好门”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防群治”的原则,以深化平安建设,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积极、努力做好综治维稳各项工作。全体税务干部始终把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日常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存在税企业矛盾,以及单位内部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及时进行矛盾排查,对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并及时加以解决。
        四、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税法宣传  
        制定了《曲靖市国税系统“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统一宣传口径,突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税务报刊图书、纳税人学校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收法治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曲靖市国税局与阳光社区联合开展税法宣传送政策活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麒麟区检察院三家行政单位、3家组织机构党支部以及5家生活服务业纳税人代表40余人参与了此次活动,曲靖市局由十二支党支部党员代表、业务骨干组成税收宣传队伍,为活动提供坚实保障。
2017年曲靖市国税系统投入专职、兼职普法人员100余人参与普法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共20000余份,通过电话、现场解答等方式解答纳税人政策咨询30000余次;积极引导社会大众学法守法用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认真做好在线学法考试工作
积极与曲靖市政府普法办以及法宣在线服务单位联系,更新、增加学员账号,明确学法考试规则、编制参考题库,为学法考试做好充分准备。通过政务网、协同办公系统累计发布通知、温馨提示4次,就考试时间、考核方式、学员积分情况等内容及时做出提示,实时跟踪学习考试情况,确保参学人员了解规则、实时参与。
2017年市局参加在线学法考试人数为92人,截至1月2日,已参与考试学员人数为92人,积分达到3000分以上的共计92人,考试平均学分为97.46,圆满完成2017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工作。
        (三)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的总体部署,自2015年开始,曲靖市国家税务局采取层级负责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县级国家税务局为申报单位的曲靖市国税系统、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评定或推荐工作。
2016年罗平县国家税务局被云南省国税局授予“法治税务示范基地”荣誉称号,曲靖市国税局不断提升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品牌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局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沾益区、罗平县国家税务局为云南省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麒麟区、宣威市国家税务局为曲靖市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制约
        (一)持续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工作
        按照总局、省局安排部署,曲靖国税坚持风险导向,从税收工作特点出发,编制完成纳税评估类、税收执法类《基层税收征管风险防范指引》,梳理税收执法类风险事项135项,提出防控措施134条,列举实施证据115项,梳理政策清单29个,梳理纳税评估类风险事项10项,提出防控措施10条,列举实施证据10项,梳理政策清单4个。
结合省局印发的《基层税收征管重点风险防范指引(1.0版)》,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风险指引》推行工作,在基础管理、税收执法、风险应对、纳税服务等工作中落实《风险指引》指出的风险防范工作举措。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梳理权责清单。根据曲靖市政府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梳理市局行政职权共计6类,2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63项,“追责事项”185项,梳理结果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核后,报市委编办在云南省编制网《云南省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栏进行了公布;为贯彻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云南国税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范本(试行)》《云南国税税收执法记录仪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范本(试行)》《云南国税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范本(试行)》三项清单范本。曲靖市国税局在现有相关工作基础上,详细梳理税收执法基础信息,探索完善执法信息采集、保存、管理、使用、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加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建设,全力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三)构建税收执法大督察格局,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为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坚决”和营改增等各项工作部署,结合曲靖实际,统筹推进大督察各项工作,构建税收执法大督察格局。与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实现了工作同步开展,工作成果共享,切实为基层税务机关减轻负担;与日常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相结合,除了税收执法大督察确定的“坚决依法收好税,努力完成税收收入情况”等六项内容外,另外增加了日常督察中“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管理情况”等三项内容,统筹监督资源,有效地避免了重复检查;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相结合,在督察过程中,对被督察县局学习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结合督察情况,梳理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点,为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打下基础。
        六、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困难
        从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情况来看,总体向好,在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等具体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
        (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的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就目前工作实践中,由于激励机制不够健全,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学习的积极性不够。 
        (二)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成效有待加强。命名表彰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后续建设未能有效跟上,未能将规范税收执法、提升纳税服务、对外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辐射示范作用不够突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品牌效应不够突出。
        (三)税收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效果不明显。一方面是对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义认识不够;另一方面,目前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更多的强调“责任追究”,存在“多做多追究,少做少追究,不做不追究”的现实矛盾,同时也存在执法人员与行政管理人员过错追究不平衡、苦乐不均的问题,对于做得多、干得好的执法人员或部门缺乏相应的正向激励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严格落实税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公开各项涉税优惠事项的政策依据和操作标准,持续简化办理手续,减轻办税负担。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及学法,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持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相关工作,逐步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评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激发公职律师队伍整体活力。进一步完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与绩效考核规定的有效衔接,完善激励措施,大力推介曲靖市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特色品牌,不断提升影响力。
        (二)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注重日常税收执法行为的预警监控和考核管理,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坚持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双公示”信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强税收检查进户执法审批。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完善制度,建立过错责任追究与正向激励措施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执法能级制度,解决鞭打快牛的问题。着力构建人机结合的监控体系,充分利用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功能,结合税收执法督察,开展好案卷评查、疑点数据核查、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促进执法主体和程序的不断规范,切实保障纳税人权利。
        2018年,曲靖市国税局将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国税工作全过程,在组织保障、重大决策、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执法监督、法律救济、综治维稳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主动作为、有的放矢,努力实现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治税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税收执法行为不断规范,税收争议和纠纷得到有效化解,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明显增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为促进曲靖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曲靖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