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公安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01-10 16:38:00   来源:市公安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实施方案(2016-2020))》各项具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平安创建、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和公安改革“六项重点工作”,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执法安全管理,深化执法监督,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建设法治公安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统筹部署,全面推进。2017年8月,市局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法治公安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公发[2017]30号),对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配套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法治公安建设(2017-2020年)实施方案任务措施分工安排》细化了各部门职责任分工,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要求,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管理措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认真开展清理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按照《曲靖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权责清单有关事项进行清理的通知》要求,对市公安局涉及的权责清单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将清理结果报市审改办。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逐条逐项梳理,编制了《曲靖市公安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将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对外公布。《曲靖市公安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共列行政许可事项17项,行政处罚927项、行政强制64项、行政确认20项、其他行政行为72 项。
    (二)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市局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全面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职权职责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市局、市局直属各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分局)及派出机构三级公安机关具有行政执法主体的部门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梳理登记,明确了执法主体的职权职责。
    (三)制定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规范。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和《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对2015年以来市局发布的、市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理审查,未发现有不合法的情况,对宣布废止、失效等文件予以了明确,并及时在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曲靖政府法制网上公布了清理结果。2017年,市局治安支队在经多方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曲靖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机制规定和要求,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开展了备案审查、意见征求等工作, 2017年7月28日,经曲靖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10月9日曲靖市人民政府第98号公告公布施行。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曲靖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规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今年,市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了曲靖市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听证会,对曲靖东过境和宣曲高速公路通车后货运车辆交通组织分流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公众参与实效。
    (五)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推进行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按照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的要求,逐步实现随机检查成为行政监管部门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方式。市局制定印发了《曲靖市公安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着力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目前,已初步完成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的“两库一清单”录入工作。
    (六)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行政管理职责。受理居民身份证493280证,网上受理审批群众户口事项等27.7万余人(次),通过互联网“一站式”受理办理民爆物品申请事项352个(次)、核发许可证13942份。建成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劝导站1700余个,落实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属地化、户籍化、信息化”。强化城区疏堵保畅,部署开展8类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三乱”、“三驾”、“两闯”、“两牌”等违法行为。受理审批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80375人(次),登记管理临时入境人员4721人,依法查处境外人员“三非”案(事)件22起192人。与食药监、环保、水务等相关行政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2017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和查处打击食药环水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抓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进出口等环节的全程监管,查处涉制毒物品案件15件,收戒吸毒人员3120人。完成了2017年国际蓝莓大会、2017“长安福特杯”中国足协曲靖国际青年足球锦标赛、2017中国•曲靖世界铁人三项赛等大型活动安保任务。
    三、强化制度建设,全力保障依法行政工作
    (一)落实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度。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案情复杂、定性存在重大争议、社会广泛关注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等疑难、重大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启动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并将各种意见建议记录在案。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45次,讨论、研究执法制度30个、规范性文件24个,对“善心汇”等74个重大、复杂案件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对案件定性、涉案财物、相关涉案人员处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意见,切实有效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
    (二)健全执法办案制度。针对基层执法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市局结合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了受立案、两统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集体议案、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执法质量监督考评、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等执法工作和改革文件。全市公安机关共清理执法制度52个,废除9个,新制定执法制度37个。麒麟分局主动与检法沟通协调,联合制定下发了《办理盗窃、扒窃案件细化犯罪未遂处罚等情形规定》,取得了实效。
    (三)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公安机关均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今年以来,各级公安机关法律顾问通过在公安重大决策中进行法律论证、在疑案解析中提供服务支撑、在签约履约中严格审核把关、在执法培训中授业解惑,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现有法律顾问28人,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参与审查规范性文件 28件,参加出庭诉讼8件,参与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49件,其他案件评查82件,参与审核合同16件,参与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14件,提供口头咨询意见 812条,书面咨询意见31条,开展法律培训47次1865人,撰写公安法律研究论文1篇,律师参与接待信访人员3人(次)。市公安局积极采取措施,为法律顾问提供工作保障,对外聘的律师,专门设立了法律顾问办公室,配备了办公桌椅和电脑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为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四、创新社会治理、深化“放管服”改革
按照省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第一专题“深化放管服、改革勇争先”擂台赛的要求,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局推出46项便民利民措施,各县局推出349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简政放权。市公安局审批或许可的事项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的14项;推行审批服务项目标准化工作,编制了《曲靖市公安机关治安事项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均等化服务。在治安管理方面,为8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免费办理“二代证”。免费为1300余名无法提供政策性入户依据而长期落不了户的群众做DNA鉴定,节省鉴定费用400余万元。放宽《居住证》办理条件,将本县范围内跨乡镇的流动人口也纳入《居住证》办理范围。在交管方面,通过互联网实现初学驾照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现场免费拍照、学驾档案网上自动流转,将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及机动车驾驶证制证业务下放到县级车管所,每年可为初学驾驶人员节省1700万元。在乡镇开设摩托车驾管业务,农村地区群众持乡镇卫生院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可以就近申领、补(换)摩托车驾驶证,每年可为群众节约500万元。消防管理中,取消建设工程4种消防咨询检测报告,清理5项消防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二)优化服务。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曲靖网上公安局”服务功能,让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公安局及时了解各项公安工作,提供文件、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材料预审和网上预约等多项业务。还开发了微信版本的“网上办事大厅”端口,群众可自由选择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渠道进行登录。推行“社区微警务”,服务群众。拓展互联网平台车驾管业务。治安、交警、出入境、消防等部门推出提供优质服务,缩短服务时限的一系列措施,并全面开展延时服务。5月22日起,全市所有公安窗口部门中午取消午休,星期六上午取消休息,为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所有农村派出所窗口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为群众办事提供服务。截至2017年底,共办理各类网上公安业务88133件,其中,信件类业务7321件,网上办事类业务8793件,其他业务72019件,群众满意率99%以上。
    (三)强化管理。为强化物流寄递业管理,与邮政管理局联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曲靖市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完善打击寄递禁寄物品违法犯罪长效工作机制。为强化“低慢小”飞行器管控,今年以来市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低慢小”飞行器管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管理的通告》。为强化网约车行业管控,5月20日,市局下发《关于做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做好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租车人的信息采集和备案工作。加强与交通运输、工信、网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规范网约车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涉网约车违法行为。
    五、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积极稳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一是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根据省厅印发的《云南省公安机关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宣威市的试点情况,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的受立案改革工作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市局在法制支队案件评查大队加挂案件管理中心的牌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负责立案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受立案改革工作的开展,如实受案立案情况明显好转。二是建立健全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2016年10月,市局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刑事案件法制部门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与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下发了《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曲靖市公安局关于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试行)》。全市各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两统一”配套文件,由专人负责“两统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案件移送的联系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互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衔接工作的措施,确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顺利开展。2017年度曲靖市国税局移交我局经侦支队涉嫌经济犯罪案件7件,曲靖市级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曲靖市公安局二分局违法犯罪案件5件。对所移送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决定立案侦查;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不予立案,说明理由,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处理。
    (二)全面强化办案场所的改造、使用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场所设置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四个一律”要求,全面强化办案场所的改造、使用和管理。2017年8月,按照省厅部署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和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检查。“双查”活动检查136个执法办案场所,排查执法安全隐患128个,整改127个。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共升级改造执法办案场所69个,投入经费927万元。现有执法办案中心11个,执法办案区130个,共有讯问室247个,询问室187个。辖区内除个别派出所因办公用房老化需筹建、临时租用办公用房等原因无法建设办案区外,其余派出所均有自己的办案区,基本能够满足办案的需求。办案区均按规范要求设置了人身检查、信息采集、候问、询问、讯问、辨认等功能室,安装了安全防范装置、报警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实现了办案区执法活动监控全覆盖并与督察系统联网,实现了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功能,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和管理使用的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执法安全事故明显下降。
    (三)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将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执法单位、执法岗位。除警令部、政治部、纪委、督察、警务保障处等综合部门外,所有执法办案部门根据现有的工作职责权限范围,以内设机构为单位,制定出台部门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遵照执行,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党委坚定决心,对任何一起执法过错,一律坚持原则,不讲情面、不走过场,真真切切地将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淡化责任、纠错不力的现象发生。2016年底,省公安厅印发了《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自2017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有6名办案民警、3名所队领导因执法过错被问责处理。
    (四)开展好案件评查工作,以执法考评促执法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从日常审核、信访案件、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和检、法机关通报的案件中发现典型案例入手,采取以案释法的形式,形成个案评析,指导执法办案。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评查工作90次,评查案件2912件,评查问题5590个,提出意见和建议2944个,进行了专项评查和点评,并通报本级公安机关全体民警学习参考。严格执行“一案一审、一案一测、一案一评”规定,在案件质量考评中,对每起案件,从接处警、受(立)案、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案件办理、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管理、涉案人员随身物品代为保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议,按照案件流转程序和要求,从主办民警、法制员、部门负责人、法制民警到局领导对每一起案件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日常案件审核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办案部门,由部门领导和法制员督促整改,对反复提出同样问题不改正的,进行责任追究。市公安局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的执法质量考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一月一考”,通过考评,切实促进了执法规范,提高了办案质量。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一)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一是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围绕市局党委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充分发挥“监督、查纠、服务、保护”的职能作用,共开展各类督察行动4951次,出动督察警力15240人(次),检查基层所队、重点单位(部位)、行业场所5460个(次),发现和督促整改各类问题隐患271处,提出督察建议726条;编发督察通报(情况报告)221期,下发整改通知书163份,督察告知函57(份)次;受理、核查检举控告案件509件,停止执行职务2人;办理维权案件59件,追究刑事责任52人,行政处罚46人,有效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落实。二是全面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每起案件必须经过主办民警自查、法制员初查、办案部门负责人审查、法制部门审核和局领导审批。法制员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使执法监督的触角前伸,实现了执法监督阵地前移。2017年,法制员审核案件26437件,提出意见和建议8510条,发现问题5586,法制员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使用36人。
    (二)多渠道开展外部执法监督。一是建立检法监督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对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执法问题、数据信息等情况进行通报、分析、研讨。全市公安机关共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22次,讨论重大疑难案67件。全市公安机关聘请了第四期特邀监督员118人,召开座谈会21次,评议公安机关17次,提出问题79个,提出意见和建议105条。二是依托新媒体开展监督。市局在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上开通“曲靖警方发布”公众号,在今日头条上开通“曲靖警方”公众号,及时发布曲靖警方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2017年,共接受群众关于执法活动的监督建议20条,回复16条,已落实12条。
    (三)以信息化促进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作用,在基层所队的值班室、户籍室、调解室等办公区域安装监控探头,视频信号接入各级监控中心,由专人对值班人员、窗口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内部执法办案监控网络,规范民警的办案行为。完善了网上监督巡查机制,建立网上监控、网上巡查、网上督查、网上预警等四项监督机制,随时在网上掌控各单位的接处警信息、发破案动态、使用强制措施的情况、涉案人员和财物处理结果,及时查纠普遍性、苗头性的执法问题,对接处警、治安调解、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是否规范等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局制定实施了《政府信息发布程序规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制度和规范,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情况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严格执行“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将曲靖市公安局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及时在曲靖市人民政府网和网上公安局网站进行了公开,对市局机关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行了重新检查梳理,将治安、户政、网安、交警、禁毒、消防等部门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规定、所需材料、时限要求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和曲靖市网上公安局进行了更新发布。将2017年曲靖市公安机关“放管服”四十六项便民利民措施,县级公安机关新出台349条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向社会发布,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情况向社会公开。通过政府政务服务网站、网上公安局、执法场所公开栏等平台,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1159项,公开办事权限、执法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各类执法信息17400条。建立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文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今年共在网上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决定文书52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1份。将涉及我市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战果、可公开的警务活动、预警防范信息以及当前突出的犯罪活动动向等信息向社会发布。三是加强政务平台建设。为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新要求,拓展服务群众的渠道,曲靖市公安局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创建集网上互动咨询、在线业务办理、政务信息公开等功能为一体的网上公安局平台。截至2017年12月20日,曲靖网上公安局平台共实名注册个人用户15155人、企业用户574家,访问浏览量累计超过110万人次。共办理业务87725件,年增量均超过100%,其中包括材料预审1228件、网上预约799件、网上探监2809件、境外人员入住登记备案1998件、网吧年检1768件、线索举报476件、网上报警837件,其他72019件,反馈率为100%,群众满意度较高。交管平台实名注册个人用户达52.1万人,办理交管业务148.1万件。
    七、加强管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曲靖市公安局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及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为有效防范和控制社会稳定风险,市公安局制定下了《曲靖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市公安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由重大事项的局直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研究提出意见并报局领导确定,超前发现预警。根据当前反恐、防爆、应急、处突等新形势下面临的新任务,研究制定了《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预案》、《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处置爆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预案,切实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完善当事人权力救济机制,履行好行政复议职责。曲靖市公安局专设行政复议办公室在市局法制支队,现有专职行政复议人员2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17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办结8件,1件办理中。其中,7件维持,1件撤回。2017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10件,均予以维持。积极参与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3起以市公安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获胜诉。积极推行一把手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没有出庭应诉的,将在年终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及时排查各种社会隐患,积极参与化解处置。一是坚持领导接访、约访、下访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开门接访、约访、下访592起716人次,其中初访63起102人,重访529起614人,除当面答复外,其余均进行了交办或限期办结,有效提升信访人对就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的信心。二是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及时将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纳入工作视线,登记建档、明确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逐案落实化解和稳控措施,着力把信访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接待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努力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2017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9454起,调解68573起,调解率为98.73%。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处理来信来访2346件次,及时办理公安部要求甄别办理的信访事项63件、省厅要求甄别办理信访事项167件、市长书记热线及互联网信件58件,市人大、市信访局等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件28件,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全市国保部门定期排查出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隐患,并报告相关部门,及时疏导化解,消除影响。2017年,共排查隐患1246起,预警622起,发生509起,参与处置424起,参与化解182起。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推进信访问题多元化解决。2017年2月曲靖市公安局信访处、宣威、富源、师宗、罗平等五个公安信访部门被省厅命名为省级公安信访窗口示范单位,各单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从信访工作制度配套、主体能力提升、服务方式创新三个方面深入推动信访接待窗口规范化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视频接访系统,通过系统积极开展异地接访、视频会议、业务培训和日常调度等,进一步整合网上信访渠道和资源,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四是全力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访事项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处理、复查、答复、办结、审结等各个环节,畅通信访渠道,文明规范接待群众来访,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有序维权,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打击处理。今年以来,市信访处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处置到市集体访和异常访共3起,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69人,其中行政拘留48人,警告17人,刑事拘留4人。
    八、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法治思维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进一步树立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提高应用法治思维方式分析、解决执法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突出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影响和带动全警。全年共组织市局处级干部71人,分四期参加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暨省市党代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组织4人次处级领导干部赴香港、山东、厦门参加培训班,组织19名县级公安机关政委、政治部主任到浙江大学参加研修班,组织3期137名科级及以上干部到上海交大、浙江大学培训。组织市局机关300人次参加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各级党组织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学习工作报告和相关的学习辅导书籍,组织撰写学习体会文章,教育引导民警立足本职岗位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精神。
    (二)加大执法实战培训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市公安局民警训练基地的效能,坚持全警参训形成常态化的“轮训轮值”机制。至2017年5月底,以“严风纪、树正气、强素质、立警威”为目的第一轮轮训轮值培训圆满结束。期间,共举办培训班28期,培训民警4641人。7月,第二轮轮训轮值培训开始,按照“服务中心、服务实战、服务基层”的训练要求,以实战需求为引领,以警情、问题、民意为导向,以能力提升为目标,推行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教育培训模式,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民警体能、警务技能、警情处置、应急处突等训练,增强民警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民警的实战应用能力,目前,第二轮培训已完成了8期、培训1179人。培训中心现正在对新招录的辅警进行全员培训,计划培训2期,培训280人。二是注重专业化培养,加强各警种业务培训。全年组织345名民警赴北京、上海、杭州、厦门等地参加刑侦、经侦、反恐、国保、技侦等警种的专业化培训,其中,法制支队组织全市69名民警赴浙江大学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培训。各业务警种结合工作实际共举办了67期业务培训班,培训5515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各警种民警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三)严格认真组织学法考试。一是充分运用公安机关执法资格考试的引擎作用,推动执法主体能力建设。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培养民警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促进民警法律素质的提高。坚持与教育部门合作,严格按照高考流程组织考试,考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抽调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领导现场督察考场纪律,对发现的考试违纪人员,一律落实纪律处分。今年全市公安机关共组织478名民警参加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1699名民警参加中级执法资格考试,组织112人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考试中发现作弊人员4人,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二是认真组织市局民警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提高民警综合素质。组织市局机关副科以上干部485人参加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全体民警参加了云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99.5%,通过率100%。
    (四)加强宣传,着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公安机关选树了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崇尚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培育全体民警“逢先必争、逢旗必扛、逢冠必夺”的勇气和决心。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暨“珠源铁警”“珠源好辅警”评选活动,评选出10名“珠源铁警”、10名“珠源好辅警”,市局从全市公安机关法制民警和法制员中评选出“十佳法制民警”和“十佳法制员”,进行表彰,对民警任圆圆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市多位民警、集体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和公安优秀基层单位称号等重大先进典型进行宣传策划,邀请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宣扬了正能量,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检查,依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执法质量仍。虽然加强了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的力度,但执法问题仍不同程度出现,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公安执法改革措施没有完全落实。目前相关的制度已经建立,但由于人员和机构等问题,有些改革成效还不明显。三是社会治理创新性不够,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发展。四是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8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按照《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实施方案(2016-2020))》确定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公安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坚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曲靖市公安局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