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政办发〔2018〕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曲靖市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双安双创”北京现场会精神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实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目标,现就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实施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工程
(一)抓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的规范提升工作。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园区、食品摊贩集中生产经营区、标准化规范化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建立完善有关监管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落实餐饮业“三年行动”计划,抓好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对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实行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全面推广大中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食堂量化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落实网络订餐平台食品经营资质审核责任,完善网络订餐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
(四)抓好中心城区和县城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鼓励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抓好地方特色食品的品牌培育与提升,不断扩大地方绿色优质特色健康食品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把名特优食品、特色食品纳入质量兴市重点品牌培育,把品牌培育与产业提升、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起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质监局)
(六)抓好食品产业与文化、旅游和健康产业的有机融合,提升地方特色食品的品牌影响力,打好“食安品牌”,传播好“曲靖味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发展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抓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现大气、水、土综合治理与食品安全有机结合,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加大农业投入品、剧毒品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
二、实施好示范创建工程
(一)抓好市级食品药品安全乡(镇)的巩固提升和第三批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夯实食品药品监管基层基础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抓好农村边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整治工作,启动实施“便民安全药柜”工作,确保农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强化宣传引导,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深入抓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的创建和引领示范工作,推行“订单农业”、“农超对接”、“基地+加工企业+超市”采购模式,促进食品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四)抓好食品安全学校教育示范基地建设,将食品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以上食品安全教育示范基地。通过“小手拉大手”,发挥校园的教育引导和社会辐射功能,聚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正能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
(五)深入推进麒麟、马龙、师宗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沾益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马龙县有机农业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
(六)抓好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街、示范店(企业)创建,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多层次创建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实施好智慧监管工程
(一)抓好“智慧+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实施,2018年3月底前完成软件平台试运行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2018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以企业数据为核心的企业监管系统、以产品数据为核心的产品追溯系统、以移动执法终端为载体的监管执法平台;12月底前完成市级指挥中心与各县(市、区)、经开区监管系统演示中心对接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三)2018年9月底前实现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等重点场所24小时视频监管,基本实现监管的智慧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
四、实施好能力提升工程
(一)推进以检验检测能力为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力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在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检验项目达到20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抓好宣威市、罗平县区域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范围和检测能力扩充工作,基本满足辖区内检验检测需求。(责任单位:宣威市,罗平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抓好县、乡监管执法装备的配备和使用培训,明确食品快检任务指标,确保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抓好监管执法队伍的法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培训,全年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每人不少于40小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五、实施好社会共治工程
(一)抓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无缝对接的全过程、全环节监管机制建设,部门监管合力明显增强。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邮政物流寄递制度,充分释放监管合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邮政局)
(二)抓好行刑衔接、联合执法机制的推广落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欺诈性宣传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抓好飞行检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制度落实,全面加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的系统治理措施,综合运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执法办案、信息公开四种手段,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综合效益。各地要严格落实每年4份/千人抽检经费。(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抓好电视台、曲靖日报社、珠江网三个宣传专栏、“食安曲靖”微信公众号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及时全面公开监督抽检、监管执法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曲靖日报社)
(五)抓好事故防范、安全预警、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妥善处置突发情况。事故处置依法依规,规范信息报送。持续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依法严惩食品企业加工经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的行为,严防中毒死亡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
(六)深入抓好“你点我检”工作,按月征集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按月开展100批次的食品抽检,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新闻办,曲靖日报社)
(七)采取走进企业、基层、学校等方式,对示范创建进行系列报道,进一步扩大知晓率,提升支持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曲靖日报社)
(八)抓好考核评价和结果运用,推动党政同责要求全面落实,为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