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办结情况通报(十一)

2018-06-24 09:22:00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6月16日、18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二批、第十四批次案件其中的3件已办结,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案件一】投诉人反映:因为独木水库是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子村民(卑含、新村、独木、水井、墨红普冲)土地被占掉,也不准养殖,打工也没地方去,导致生活不下去,恳请领导解决问题。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曲靖独木水库始建于1958年,总库容10560万立方米,建设之初水库功能定位为以农业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的大(二)型水库,经曲靖市人民政府请示,1995年9月,由曲靖地区行政公署水利电力局批复“曲靖市要求从独木解决水源供曲靖市城区用水方案是可行的,同意从独木饮水四仟万立方米”。 2009年2月,《云南省独木水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公告37号)第四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独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义务”。2015年11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曲靖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和4个专题的批复》(曲政复〔2015〕98号)批准的《曲靖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明确独木水库“作为曲靖市中心城区备用水源地”。
经现场调查,独木水库在正常蓄水位以下,淹没损失涉及麒麟区和富源县,计有耕地7094.5亩,农户2960户14955人。2003年7月31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曲靖独木水库保护条例》规定:“独木水库径流区196平方公里及水库配套工程和输水工程为水库保护区范围。保护区范围涉及麒麟区东山镇独木、新村、卑舍、水井村民委员会辖区”。

为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根据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有关要求,麒麟区制定了《曲靖市麒麟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划定了独木水库禁养区和限养区,禁养区为:东至清水沟、南至阿基红,狮子山寨,北至富红,禁养区面积72.14平方公里。限养区为:准保护区。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限养区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2、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目前,独木、新村、水井、卑舍等4个村共有建档立卡户523户1897人,水井、卑舍是区级贫困村,为解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困难,1958年至今,麒麟区认真落实有关移民政策,加大帮扶力度。一是搬迁时已进行了安置补助。1958年建设水库时,房屋未淹而耕地全部或部分在淹没区的2396户,减免公余粮食,在淹没线以上开荒耕种,每人每年供应粮食50公斤—200斤,连续供应5年。房屋土地全在淹没区内564户全部迁出,近迁的每户发给搬迁费2000元,通电、通水、通路的“三通”费300元,每人每年供应粮食200斤,供应5年;远迁户由国家拨款建盖一楼一底新房2间,使用面积128平方米,花工料费1.2万元,发搬迁费500元,每人划给耕地5亩,荒山3亩—5亩,每人每年供应粮食300斤,连续供应3年。二是认真落实了移民政策。2006年国家出台新的移民补偿政策后,经麒麟区移民开发局登记确认,截至2018年6月,水库移民8794人已经享受移民相关政策及扶持措施。自2006年6月开始,每人每个季度补助资金150元,截至2018年6月,合计补助6331.68万元。三是重点进行项目扶持。“十一五”至今,已经在卑舍建设饮水工程6件,解决3614人饮水困难;在新村建设饮水工程9件,解决9684人饮水困难;在水井建设饮水工程4件,解决2311人饮水困难;2018年计划在卑舍建设饮水工程一件,计划投资317.15万元。“十二五”期间,在独木、新村、水井、卑舍等4个村委会共安排移民扶持项目57个,总投资12651.7万元;截至2018年6月,“十三五”期间共安排移民扶持项目26个,总投资3144.45万元。

3.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一)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切实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确保卑舍、水井2个区级贫困村在2019年内摘帽出列。(二)继续做好移民政策扶持。加大对移民扶持项目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争取力度,对卑舍、新村、独木、水井等4个村委给予倾斜。

【案件二】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马龙区旧县镇马龙天恒工业制品厂(水泥生产企业),该厂24小时产生噪声、粉尘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还老百姓一个清静安宁的环境。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马龙天恒工业制品厂实为马龙天恒工业有限公司,马龙天恒下设的马龙天恒工业有限公司天德新墙分公司,于2009年11月23日在水泥熟料生产线边建设了年产30万立方新型墙体材料并配套年产4万吨机窑生石灰项目,该项目行政许可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批复齐全。
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办理中有涉及马龙天恒、天德新墙的投诉举报件4件,天德新墙因二氧化硫、颗粒物超标,曲靖市马龙区环境保护局下发马环字〔2016〕17号文件责令停产整改,和马环罚字〔2016〕6号罚款10万元。天德新墙2016年10月28日完成相应的整改要求,并申请恢复生产后,于2016年11月21日经曲靖市马龙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显示二氧化硫、颗粒物均达标。

2.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一)噪声影响情况。马龙天恒、天德新墙主要噪声源为风机、磨机等设备,已采取相应的消声、吸音棉降噪措施。2018年6月19日—20日对厂界四周的噪声昼夜监测结果显示达到标准要求。(二)粉尘影响情况。马龙天恒窑头采取电收尘措施,其他生产工段采取布袋除尘,除尘设备全部正常运行。马龙区环境保护局2018年6月17—19日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调取,颗粒物达到标准要求。
天德新墙石灰窑配套安装水磨除尘脱硫设施和布袋除尘器,设备运行正常。2018年6月20日三次对石灰窑排放口进行监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达到相应标准。

通过现场勘察,周边农作物、植被未发现异常粉尘附着情况。依据监测情况,噪声、废气排放及周边环境空气质量虽然达到相应标准,农作物、植被未发现粉尘附着,但是,企业生产中仍然有一定的噪声和粉尘排放,存在部分原料堆存不规范,会对周边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3.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一)对部分原料堆存不规范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二)根据现场调查和监测结果,企业生产中仍然有一定的噪声和粉尘排放,今后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污染防治工作,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尽最大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案件三】投诉人反映:曲靖市会泽县城里,假日阳光酒店在龙湖小区内建了一个游泳馆,游泳池边设置了几个大音响,每到周末就有人唱歌等,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休息和生活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会泽县假日阳光温泉酒店坐落在会泽县城春晓街下段,假日阳光温泉酒店在酒店后院建有游泳池一个,游泳池边栏杆上安装了两个无线音箱,而泳池又位于龙湖二期的南面小区内。经现场调查,会泽县假日阳光温泉酒店的音响设备平时没有使用,只在周六、周日客流量大的情况下,在下午2时至下午4时这个时段使用,周末使用时主要是放一些轻音乐和做一点安全提示;调查时未发现业主用游泳池边栏杆上的音响来唱歌。

2.案件调查处理情况。2018年6月21日上午对业主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18年6月21日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时,业主积极配合,该酒店已将两个音箱自行拆除,彻底消除音响噪声对酒店周边群众生活的影响。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