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办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情况通报(六)

2018-06-19 09:01:00   来源: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做好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收到的交办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由涉及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办理。6月11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次共4件举报案件(其中三件属重复举报),已办结4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及部分已通报案件后续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

【案件一】投诉人反映:会泽县者海镇阿依卡村五组,磷源化工黄磷厂废气外排,灰尘大、有异味,白天晚上噪声都很大,该厂离旁边村子50米左右,影响村民正常生活,废水有外排行为。2017年曾向省委环保督察写信反映,无回复,未解决。

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企业基本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云南磷源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技改为10000吨/年黄磷生产线,该项目2008年立项审批,同年通过环评审批,并于2011年10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厂建有29个冷却沉淀池,用于收集冷却黄磷废水、冲渣水,生产废水封闭循环使用,现场核查时未发现外排;该厂建有三组串联冷凝塔和布袋除尘器,黄磷废气中污染物(一氧化碳、氟化物、五氧化二磷、烟尘)经三组串联冷凝塔洗涤后点燃放空;原料烘干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烟囱排放,现场核查时原料烘干工序未运行(未排放烟气)。黄磷高炉出渣口蒸汽存在无组织排放。厂区噪声主要是装载机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

2.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现场调查发现:黄磷高炉废气经三组串联冷凝塔洗涤后点燃放空;出渣口蒸汽存在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经过时,有灰尘产生;现场有一定异味;厂区噪声主要为装载机作业时产生;该企业于2017年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被投诉(ld20171203070号督办件),接件后会泽县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上报了调查处理情况,并将调查处理情况通过会泽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3.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一是要求该公司按照监测方案对废气进行自行监测;会泽县环境监测站按照监督性监测方案定期监测。如监测数据超标,将依法查处。二是责令该公司加强厂内环境管理,采取防尘措施,有效防治扬尘污染周边环境。三是加强厂区环境管理,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系统,杜绝生产废水外排。四是责令该公司夜间禁止装卸作业。

【案件二、三、四】投诉人分别反映:一是会泽县马路乡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库区去年开始蓄水后有人开始网箱养殖(在贵州和云南交界地),当时有不同部门的人来看,但没有下文,截至现在(尤其是前几个月贵州环保厅的相关人员来看没下文后发展更加迅速)已达5-6万平方米,该网箱养殖污染特别大,投诉人称他们那个地方干旱,很多时候要用河里的水,现在网箱养殖规模太大对他们的灌溉和饮水都产生了影响;二是会泽县马路乡象鼻岭水电站,库区有网箱养殖7000-8000平方米,该库区位于牛栏江上,在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和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交界处。养殖污染水体,也影响水电站库区安全,水电站曾发函会泽县政府请求过处理,政府拟与威宁县联合执法,但目前还无实际动作;三是会泽县马路乡尖山村牛栏江流域,有很多村民在里面用网箱养鱼,向水里投放激素、饲料,目前,占用水面5、6万平方米,还有扩大的趋势,村民饮用的是牛栏江里的水,取水口离网箱养鱼的地方只有200—300米左右,水质严重污染,直接影响村民饮用水的安全,希望督察组尽快调查处理。

以上三件举报件属重复举报,经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威宁自治县与云南省会泽县交界的牛栏江上,坝址右岸为贵州省威宁自治县玉龙镇田坝村,左岸为云南省会泽县马路乡尖山村。工程于2011年6月16日开工建设,2017年5月25日通过了云、贵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组织的二期蓄水验收,两台水电机组分别于2017年8月15日、8月18日完成72小时试运行,正式转入商业运行。电站投资建设方是贵州省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关是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是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现相关区域的管理权、使用权属贵州省中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情况。(一)村民饮水安全核实情况。经实地调查核实,马路乡尖山村、水口村的村民生产生活全部来源于地表水,没有饮用牛栏江江水的习惯和情况,所以,不存在象鼻岭水电站库区养鱼直接影响村民饮用水安全的情况。(二)库区网箱养殖情况。经实地调查核实,象鼻岭水电站库区网箱养殖面积约7.16万平方米,主要涉及贵州水产养殖户刘勇等二人,会泽县马路乡水口村村民祖守成等9户。网箱采用钢管和活动扣支砌,加上油桶浮在水面而成,可移动。养殖鱼类主要是鲢鱼、鳙鱼、鲈鱼和鲤鱼等品种。在会泽县内未取得任何养殖许可。

3.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由于库区处于会泽县与威宁县交界,养殖网箱采用钢管和活动扣支砌,架构在油桶上,浮于水面,可移动,在会泽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时,养殖户已将网箱拖移到贵州省威宁县区域内,会泽县单方面难以开展执法等工作。鉴于上述情况,会泽县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于2018年6月16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成立整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整改工作。同时,于2018年6月16日发函至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政府,请威宁县组织力量与会泽县联合开展执法工作。由于整改工作需要跨区域,需云贵两省协调磋商,联合执法,调查取证、立案、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强制执行等法定程序,耗时较长,会泽县计划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部分已通报案件后续查处情况公示】针对2018年6月17日通报的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投诉案件,马龙区环境保护局针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马环罚字〔2018〕11号),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厂区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洗砂工段沉淀循环水池的防渗处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款处以12万元罚款。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